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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公司名称常见问题问:我是否可随意拟用任何公司名称? 答:不可以。公司名称的注册是有限制的。例如:“皇家”“银行”“信托”等名称必须事先获得处长批准才可使用。 问:我可否同时以中英文注册公司名称? 答:不可以。公司名称如由中文字与英文字母组合而成,将不获准注册。 问:本地有限公司的中文名称可否用简体中文? 答:不可以。本地有限公司的中文名称必须是繁体中文字。 问:公司可否只注册中文名称? 答:可以。公司可以只注册中文名称,也可以只注册英文名称或同时注册中文及英文名称。 问:公司英文名称的最后一个单词可否是Ltd? 答:不可以。虽Ltd 和 Limited 被视为相同,根据《公司条例》的规定,公司英文名称的最后一个字必须为全称Limited。 问:公司注册后可以更改名称吗? 答:可以。只要查册该名称没有与之相同的已注册公司即可申请注册。 问:如发现其它公司名称与我司名称过分相似,是否可反对该名称继续注册? 答:可以。如你发现另一间公司在你的公司成立后,以一个与你公司名称过分相似的名称注册,你可向公司注册处处长提出反对反对,详述反对理由,提供任何可以证明引起混淆的证据。因此有关公司名称的反对书应及早送交公司注册处处长,以便处长在法定期限届满前进行调查,并在适当情况下送达通知书。 上一篇香港公司公证常见问题下一篇香港公司董事股东常见问题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