华加达(深圳)企业管理有限公司

会计审计

离岸豁免

香港采用地域来源原则征税,即只有源自香港的利润才须在香港课税,而源自其他地方的利润则不用在香港缴税。如果公司的业务利润不是来自香港,便可以向香港税局申请离岸豁免。


申请离岸豁免条件

  • 供应商和客户均不是香港客商

  • 订单的签署过程均不在香港发生

  • 未在香港发生报关、收发货等

  • 未在香港有实体的办公室和聘请香港员工

  • 未在香港政府留有任何经营记录等


离岸豁免需要准备的资料

  • 公司组织结构:包括员工名字、职位、职责

  • 产品:公司产品价格、清单

  • 购货与销货:供应商与顾客寻找方法、议价方法、合同签订地点

  • 香港银行户口信息,收付款方式

  • 至少前5大供应商与顾客的交易金额、名称、地址

  • 董事或雇员的差旅行程,出差地点、时间、出差票据等

  • 所有交易协议、发票、合同、报关单或收发货单、信用证、保险、运输单据、电邮、传真等

  • 库存地点


离岸豁免申请流程

  • 判断企业经营模式

  • 搜集、整理及检阅资料

  • 评估豁免可能性

  • 提交豁免申请

  • 回复税务局问题信

  • 税务豁免裁定


所需时间

12-24个月(具体视公司业务模式及复杂性而定)

行业标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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模式创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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